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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56年建立第一處自然保護區以來,我國已基本形成類型比較齊全、布局基本合理、功能相對完善的自然保護區體系。
截至2018年底,保護區領域概況如下。
● 我國(不含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下同)共建立各種類型、不同級別的自然保護區2750個,其中國家級474個。
● 自然保護區總面積達到147萬平方公里,約占全國陸地面積的14.84%。全國超過90%的陸地自然生態系統都建有代表性的自然保護區,89%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種類以及大多數重要自然遺跡在自然保護區內得到保護,部分珍稀瀕危物種野外種群逐步恢復。大熊貓野外種群數量達到1800多只,東北虎、東北豹、亞洲象、朱鹮等物種數量明顯增加。
● 全國自然保護區從業人員35萬,其中專職管理人員總計4.5萬人(含專業技術人員1.3萬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均已建立相應管理機構,多數已建成管護站點等基礎設施。
自然保護區分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和地方級自然保護區。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負責全國自然保護區的綜合管理。